伊立浦的发家史让我震惊了!
从“迅达”到“立邦”再到“伊立浦”,一家民营企业,自力更生,不等不靠,果断实行“拿来主义”,终于迎来了上市的大好局面。
佛山“无影脚”确实不是浪得虚名。
无奈的是,火箭赶不上“无影脚”。
伊立浦“无影脚”的基础,首先来自它对法律的深入理解。
第一,注册商标专用权一般来讲,仅限于该商标注册的类别。也就是说,“立邦”在和“漆”有关的产品上注册商标,法律一般保护它在该类产品上的商标专用权,而“电器”之类的商标类别上,立邦并不当然享有禁止他人使用的权利。
第二,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范围,主要集中在“商品和服务”上,将他人的注册商标使用在企业名称中,从而混淆视听,达到引人误解的目的,这是许多假冒名牌的惯用手法之一,例如皮鞋厂家注册一个以鳄鱼为名称的公司,然后在中国出售的皮鞋声称是受到“意大利某某鳄鱼公司”的授权,特意把“鳄鱼”两个字放大,而不将其作为商标使用。此类行为一开始并没受到监管机构的重视,仅有少数企业,例如“中信”成功通过诉讼获得了支持,但近年,这种做法已经被明令禁止。
这种情况只有一个例外,那就是“驰名商标”。
驰名商标不仅可以在注册类别上受到保护,在非注册类别的商品和服务上也享有禁止他人使用的权利。
本世纪以前,驰名商标必须由国家工商管理总局认定。这种做法固然有其积极的一面,但其负面影响就是驰名商标成为一种荣誉,一种资源,而不是一种法律事实,同时,由于该资源的稀缺性,也导致了大量倍受市场肯定的商标无法得到驰名商标的认定。立邦大概就是受制于此。
伊立浦“无影脚”的另一支柱,看来是具有比较坚实的“脸皮基础”。
各位看官,请打开伊立浦的网页www.elecpro.com,我们可以看到它是这样介绍自己的:
|
◎公司组成:广东伊立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,立邦(美国)有限公司,香港蓝海实业有限公司,广州邦芝家用电器有限公司。 ◎成立时间:1994年6月28日,目前已成为中国最大的电饭煲和电烤炉生产基地之一。 |
立邦(美国)有限公司居然成为了伊立浦的组成部分!伊立浦不但把立邦中国搞掂,而且具有搞掂你老豆的气派,不知立邦对此作何感想?
中国最大的电饭煲和电烤炉生产基地之一!我不知道“最大的之一”怎么理解,但我只知道按3000万的发行规模来计算,不知我的那些每年销量几个亿的顾问单位,对自己至今仍然很低调的做法会如何评价?
再看看伊立浦先后使用的名称:从“迅达”开始(大家应该不会陌生的名字),到“立邦”,再到“伊立浦”(我不知道飞利浦会做何种看法),这种“你的就是我的,我的还是我的”的手法,简直太有才了!
伊立浦“无影脚”一定也受到了官方的大力推崇。
将未注册商标假冒注册商标使用,将受到工商管理部门的处罚。而伊立浦的行为,却被当地工商部门忽视了。一个拟上市企业,频繁地变更自己主营产品的商标,且其主营业务的无形资产受到如此严重且广泛的质疑,一个拟上市企业,公开向公众发表引人误解的说明,我们的监管部门对企业管理层的诚信程度做何种评价?
我们的股民对这种拟上市企业的管理层能抱什么想法?
资料:
广东伊立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(原名南海迅达模具有限公司,曾用名南海立邦电器有限公司等),系创办于1993年的一家模具生产企业,后转做电饭煲等家用小电器。1997年起,该公司在未进行商标注册的情况下,将“立邦”文字商标作为注册商标冒用。
目前,该公司已经通过中国证监会上市审批,正在路演询价之中。由于立邦涂料公司针对该公司申请的“立邦”商标在公告阶段提出异议,该公司至今在其主营的电饭煲等产品上均尚未获得商标注册。迫于此压力,该公司为了上市,将企业名称中的“立邦”改为“伊立浦”。